感謝您購買 PAKU PAKU 的點心。
以下為退款相關解答,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繫客服 https://line.me/R/ti/p/@pakupaku.corp
————————————
①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之,PAKU PAKU網路購物的生鮮食品符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因此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之7天鑑賞期。「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因點心屬於消耗且有保存期限之商品,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7日,或雖較7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造成重大損毀,才會接受您的退貨申請,下單前請務必考慮且詢問清楚!一經拆封、食用、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則無法處理您的換貨申請,敬請見諒!
② 消保法第19條的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為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
③ 如發現產品本身重大瑕疵:與訂購品項不符、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內有異物、包裝破損不完整等情形,請您儘速拍照存證,於當日連同訂單資料寄至客服信箱baunbu@gmail.com,並請留下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退款之帳戶相關資料,我們將評估商品瑕疵狀況後,與您聯繫後續處理事宜,若超過24小時或商品已食用完畢,視同您接受此產品,事後無法再進行任何補償。(客服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2pm-6pm;國定假日除外)
④ 因天災、颱風...等等政府發布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工作室需暫停營業,我們將會個別通知訂單延期處理,不予以退貨、退款,敬請見諒,謝謝!網購請認真思考猶豫過後再下訂單,下單後代表您已深思熟慮且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⑤ 如有以下狀況不予退貨:
⁃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
⁃ 商品已拆封使用,或因人為因素產生的破壞,如:污損、故障、損毀、磨損、擦傷、刮傷、髒污。
⁃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
⁃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或發票、配件不齊者。
⁃ 惡意或大量退貨。
⑥ 經判斷確認已達退款標準,則我們將儘速安排退款相關流程,將款項退回至您所提供的帳戶。
⑦ 提醒您退還之款項將扣除運送費用,謝謝您。